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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05-04  来源:   点击量:

一、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执行教务处、学院各项教学制度、规定;负责处理日常教学运行过程中的异动情况;负责编排课表并进行动态管理,审核并办理教师的调课申请和调课手续;负责汇总教材的选订工作;负责校外教师课酬核算、校内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负责教学会议的记录、服务工作;负责学院的数据平台填报工作;负责起草教学类报告;负责教学办、外聘教师等的档案整理、归类、保管工作。

二、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制(修)订;负责各级教学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组织各专业、课程的建设及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教学研讨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教学和学生竞赛活动;负责制定我院教学制度的建设与实施;负责我院校内实训室建设。

三、教学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期初、期中等教学检查;负责管理我院“学生教学信息员”。

四、考务、学籍工作。负责各类考试安排的制定、组织与实施(包括期末考试、补考、重修重考、结业学生申请毕业证书考试等);负责学籍管理,进行留级/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五、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协助各教研室落实实习实训工作;做好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的材料汇总、工作量核算、费用申请等工作。

六、教学宣传工作。负责教学活动新闻报道的撰写工作。

联系电话:87588885        书记、院长信箱:hbtvu_s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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