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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05-04  来源:   点击量:

一、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二、指导、协调政治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并定期总结推广学生工作经验,做好辅导员的考核工作。

三、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党建和团建工作。

四、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下达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文件、规定和政策,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推介工作,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服务。

五、协助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并为就业、出国留学、出国探亲旅游的学生提供政治审查证明。

六、组织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的评比。

七、组织开展学生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资助以及各种奖学金的申报、领取。

八、做好有违纪行为的学生教育、处理工作。

九、协助做好招生工作并组织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

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文明建设。

十一、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有关学生思想教育、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

联系电话:87588885        书记、院长信箱:hbtvu_s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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