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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08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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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放大学2022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学校定于202289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8月启动,9月底进行活动总结。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清廉守正、担当实干之风

二、活动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清廉校园”建设,推动全校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五项“十个一”系列活动。

(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召开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部署推进会暨警示教育大会,明确各单位(部门)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2.开展一次以案示警教育。学校各级党组织开展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和通报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情、情与法,从严治家、廉洁齐家,督促依法、公正、廉洁用权。

责任单位(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

(二)宣扬勤廉兼优典型

3.开展一次宣传担当实干典型事迹活动。围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集中宣传展示转作风、解民忧、暖民心的鲜活故事和党员干部担当实干、善作善成的先进事迹,促进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部门):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

(三)开展纪法教育宣传

4.构建一个“专栏+网站+外宣”的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平台。

在学校网站、校园橱窗、校园电子显示屏开辟专栏,向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宣传学校及各单位(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

加强外宣策划,凝练活动特色,积极向校外媒体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宣传报道,扩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影响。  

责任单位(部门):党委宣传部

在湖北开放大学纪检监察网、“纪检之家”微信群上定期推送廉情要闻、工作动态、党纪法规和政策解读、廉政文化等廉政信息,将廉政意识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融入到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中。

责任单位(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5.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一次廉政专题党课。学校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示范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学习教育、国家监察法规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组织书记讲一次专题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自觉在制度和规矩下工作生活。

责任单位(部门):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

6.开展一次“纪法同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深化党纪法规专题学习,全面领会精神实质。

责任单位(部门):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

7.开展一次党纪法规知识自学及测试活动。8月中下旬,全校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和教职员工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国家监察法规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进行个人自学;9月中旬,集中开展一次知识测试活动,确保知识测试活动全覆盖、无遗漏。

责任单位(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

(四)打造清廉校园文化作品

8.开展一场“廉洁”主题艺术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传播廉洁理念,运用微电影、微视频、非遗剪纸等形式,演绎清廉故事,展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集中展播、展览优秀的廉洁艺术作品,进一步涵养清风正气,形成敬廉崇洁的校园风尚。

责任单位:学工处(部),团委,有关学院,教育技术中心,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五)聚焦年轻干部开展廉政教育

9.开展一次集体勤政廉政谈话活动。学校纪委负责人与学校乡村振兴入驻毛坝镇五二村工作队成员进行集体勤政廉政谈话,教育引导驻村工作队干部勤廉务实、担当作为,为乡村振新工作贡献开大智慧和开大力量。

责任单位(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10.开展一次年轻干部专题培训。聚焦青年干部开展廉洁教育,教育青年干部扣好廉洁“第一粒扣子”,开设“青廉课堂”,增强青年干部的廉洁意识。

责任单位(部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精心谋划推进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示范作用。

(二)注重实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要聚焦活动主题,将宣教月活动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相结合、与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八进、八融入、五建”活动常态化相结合,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立足本单位(部门)实际细化活动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三)强化督查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要充分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出现只部署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等问题,检查结果将纳入年终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考核。

(四)凝练成果

各单位(部门)要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认真总结本次宣教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主要特点、特色活动、效果经验),形成图文并茂的总结材料于9月30日前交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电子邮箱:45334827@qq.com,同时上报纸质版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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